作为培育革新企业的温床,众创空间在近年来爆发式增长的同时,迎来了规范化管理。
记者从有关科技部门获悉,科技部火炬中心近日正式向地方科技厅印发《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满足条件的众创空间可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进行动态管理,每年拓展一次备案工作,经备案的众创空间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
暂行规定明确,申请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同时拥有进步方向明确、模式明确,拥有可持续进步能力;应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时间满18个月;拥有高于500平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
同时须拥有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
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高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等一系列条件。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地方推荐的众创空间进行审核,如发现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存在虚报、瞒报等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备案资格,且两年内不能第三申报。
另外,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进行动态管理,并当令拓展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考核评价工作。
每年公布一次备案名单,对连续两次未上报统计数据的众创空间取消国家备案资格。
伴随大众创业、万众革新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推进,与革新驱动国家策略的深入推行,近年来,国内众创空间呈现爆发式增长。
截到今天年5月,国内各类创业平台接近8000家,其中孵化器数目和规模均居世界第一。
然而,兴盛背后亦有杂音,众创平台正面临同质化紧急、盈利模式单一等问题,有不少平台陷入很难为继的境地。
此次暂行规定的正式颁布,正是国内众创空间实行规范化管理的体现。
对此,有业内剖析人士表示。
在他看来,将来健康进步仍需在标准和体系上下功夫。
因为众创空间的特点用途,为引导其可持续进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高专业孵化服务能力,可以以规范化程度作为奖励扶持的依据。
该业内人士建议。
事实上,本次颁布的暂行规定也指出,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方法拟定当地众创空间管理方法和推行细节。
而不少地方版本的众创空间管理规定实行了备案管理与绩效评估相挂钩。
以天津为例,近日颁布的《天津众创空间备案管理与绩效评估方法》明确,打造众创空间绩效评估规范,对备案满一年的众创空间推行年度绩效评估。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新备案的众创空间,初次获评出色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累计三年考评出色的,再给予30万元财政奖励。
奖励资金应专项用于众创空间房子出租、互联网宽带、设施采购维护、活动组织、运行管理等支出。